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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过程工程咨询创新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及《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精神,助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开展,举荐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示范引领的企业,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过程工程咨询创新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本次评选活动,评选一批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践中的创新示范单位,起到行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能力。
二、评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客观、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一)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管理水平较高,运营情况良好,服务创新发展能力、社会效益较好。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企业信誉状况良好,无商业欺诈和恶意违约、毁约等行为,取得市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诚信度
1、企业遵守国家法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照章纳税,合同履约良好。
2、近三年未发生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行为。
3、银行信用良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近三年企业无未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事项,无未执行仲裁机构裁决事项。
5、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违规行为。
(四)具有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1、企业社会信誉良好,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近三年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2项市级或以上奖项、表彰、奖励。
3、近三年企业在全过程工程咨询理论研究、软件研发等1项及以上创新成果。
4、近三年承揽过2项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四、评选程序
(一)联盟秘书处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负责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企业进行复查及评审。
(二)评选程序为:材料报送、材料初审、网络投票、评委终审、评审结果公示。
(三)本次评选活动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有关事项
(一)评选结果将通过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二)对获得“2020年度全过程工程咨询创新示范单位”将在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三)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30日止。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申报单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发至qgclm2019@163.com。
联系人:李珂、周沛、丁希君
联系电话:18638009805、18503866130、18623715816
联盟秘书处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1号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创达咨询3楼。
附件:2020年度全过程工程咨询创新示范单位申报表
2021年3月25日